通知公告: |
1.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何重大意义?
答: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城市公立医院(地市级辖区及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培养医疗卫生人才、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主战场。当前各级公立医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逐利机制有待破除,外部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待健全,结构布局有待优化,合理的就医秩序还未形成,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依然较重等,迫切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加以解决。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五项重点任务之一,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医改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10次主持中央深改组会议研究医改工作,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因此,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2.国家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时间上是如何安排的?
答:2010年2月,国家在全国确定了17个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标志着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14年试点城市扩大到34个,2015年增加到100个,2016年达到200个。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安排,2017年,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全面推开,覆盖所有城市公立医院。
3.此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统筹推进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综合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医改获得感。
4.此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7年9月底,全市参加改革的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新机制。为了体现改革成效,对医疗费用增长幅度、药占比、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总消耗的卫生材料等医疗成本指标进行了量化规定。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门诊:0791-88862212
纪检:0791-88862267
急诊:0791-88862291
预约:0791-86761310
“4+X”勤廉医院建设专项整治举报电话:88862267
医疗:0791-88862309
医保:0791-88862268
投诉:0791-88862216
体检中心:0791-8886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