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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教育整治工作专栏

关于印发《南昌市卫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2       浏览量:11444

中共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

 

洪卫党字〔2018〕16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卫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

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驻市卫计委纪检组:

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不断促进全市卫计系统作风持续转变。根据市纪委《2018年南昌市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9日

 

 

南昌市卫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不断促进全市卫计系统作风持续转变。根据市纪委《2018年南昌市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2018年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整治干部作风建设中“怕、慢、假、庸、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驰而不息整治“四风”,严肃查处卫生计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为“健康南昌”建设提供坚实的作风保证。

二、整治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市卫计系统工作人员。重点是医疗卫生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整治内容:

1.遏制“四风”新动向。通过督查、信访、审计等途径拓宽问题发现渠道,重点整治医疗卫生领域借考察学习为名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在高档住宅内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等场所吃请等“四风”新变种问题。纠正一批回避问题、庸懒无为的行为和卫生计生领域“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干部,坚决予以问责,以严的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

2.促进监督检查常态化。把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若干意见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与自查,实现“三公”经费支出全程留痕、阳光运行,各县(区)、开发区卫计部门和委属各单位每半年组织至少1次自查,市卫计委将不定期不打招呼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

3.深化“红包”常态化治理。将拒收“红包”问题治理范围扩大至工程招标、医药采购等领域,严肃处理违规收受“红包”的行为,严禁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红包”,严禁参加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各地各单位建立每月督查机制,对违规收受“红包”等违反“九不准”的行为严厉查处,各单位拒收“红包”数据每月向市卫计委汇总反馈。

4.开展“阳光医药”网上处方监测。建立处方红、黄牌通告机制,常态化开展“阳光医药”网上监察工作,通过网络信息平台监控,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和诊疗服务行为,定期对委属医疗单位开出的“大处方”、违规处方等情况进行警告通报。委属各医疗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红、黄牌处方处罚制度,违规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评。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及时对违规医疗行为开展提醒谈话。

5.提升“放管服”工作质量。深入开展“人民至高无上,患者是我亲友”专项服务能力提升活动,重点整治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宣传动员部署、查找整改问题、全面优化服务、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一步强化全系统的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6.加强“微腐败”常态整治。加强全市卫生计生领域“微腐败”常态化整治。对医务人员和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群众财物吃拿卡要等现象,对克扣、截留、挪用、骗取、侵吞集体资金或个人补贴资金据为己有等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常抓不懈、持续发力。

7进一步规范药占比。降低药品是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医疗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8年全市药占比要逐步降低到30%左右。加大完善重点药品监控制度和辅助药品管理,动态调整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和辅助药品目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

8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及时预防、发现、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公开选聘第四届南昌市卫计系统卫生行风社会监督员,监督员有权对我市卫生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劝阻;有权代表人民群众向我市卫计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提出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相关意见和建议。

9加强医用耗材监管。继续将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两票制”,逐步完善我市医用耗材购销规范管理,形成临床合理使用长效机制,探索医用耗材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有效遏制和打击医用耗材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

10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开展全市民营医疗机构质量与安全专项整顿活动“回头看”工作,督促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诊疗,继续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加强医疗机构监管,严格落实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作风专项整治从5月开始,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1.及时动员部署。部署全市卫计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工作方案,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活动进行总体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抓紧筹划部署,及时组织本单位、本处室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等精神,让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

2.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公示栏,在单位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宣传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活动推进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制度,综合运用网络、微信、专项通报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曝光力度,2018年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各单位经组织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需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问题查摆阶段(6月至7月)

1.查摆问题。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月填报《南昌市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南昌市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提请问责线索移送表》(附件2),于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委组织人事处邮箱:3986760@163.com,联系电话:0791-83986746。问题查摆过程中,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整改承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3.受理投诉。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各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切实做好对服务对象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回访工作。南昌市卫计委作风整治投诉电话:0791-83986746(组织人事处)、83986757(医政医管处)。

(三)重点整治阶段(8月至9月)

1.全面督查。建立起督查、评议、问责三方联动机制,突出量化评议、日常考核,由市卫计委作风整治工作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委属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明查暗访。市卫计委作风整治工作办公室要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一段时间开展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或者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单位问题频发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予以问责。

3.查处问责。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及“四风”方面的问题线索,纪检部门要优先处置、限时办结,从先从快从严从重处理。要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以严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职责范围内有关作风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以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将严肃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

各县(区)、委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尤其是要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工资晋级、人员聘任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部门履行职责、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对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本地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确保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抓学习。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围绕中纪委的要求发挥“头雁效应”,对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始终把作风建设抓在手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教育

(二)抓整治。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各单位要突出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的十项重点整治任务,按照省委书记、省长刘奇同志在全省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切实开展“怕慢假庸散”5个方面的整治,一级一级查找问题、抓好线索查处和整改落实。

(三)抓关键。各地各单位在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卫生计生领域关键岗位、重点岗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自我剖析,带头自查自纠,以上率下,带头示范。

(四)抓转化。各县(区)卫计委、委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实际,将省委、市委对作风建设工作要求转化为本地本单位具体工作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做到“定人、定责、定进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抓宣传。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推出专题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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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昌市医疗卫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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