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好消息好消息,从本月开始,“省内无异地”惠民政策正式实施,江西省所有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均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省内患者来我院看病,再也不需要办理备案转诊手续了,可以直接在我院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刷医保卡结算。结算类型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普通住院、放化疗住院、生育住院、生育门诊和双通道谈判药(8种)。除门诊慢性病、双通道谈判药等就医类型部分统筹区要求只能在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余均无结算医疗机构要求。
省内就医执行的是还是参保地同等的待遇政策;不提高起付线,不另设先行自付比例,不降低报销比例。针对意外伤害住院,采用参保人承诺制办理,即参保人按要求向就诊医院提交“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即可在就诊医院直接刷卡结算。(文稿:医保科 邹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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